第 1757 章 三爷的人?-《祸害大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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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孩子很好。"
年轻人把襁褓往他手里递了递,动作轻缓,"刚喝了半壶羊奶,撑得打嗝了才睡着,奶都喝到嗓子眼了。
这小子胃口不小,将来准是个壮实的小伙子——
比你壮实,将来能长成个七尺汉子。
我喂他的时候他还睁着眼睛看我,那眼神跟他爹有点像——
也是圆溜溜的,看了人就笑,不怕生。
他爹在城门口看人的时候也这样,见谁都先笑一个,笑得跟真的一样。"
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带着几分毫不掩饰的欣赏,像是在夸一匹刚出生的小马驹,又像是在说一件他自己也经历过的事,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热络。
李友直背对着妻子,借着月光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——
二十五六岁的模样,皮肤白净,比寻常人白上许多,颧骨上有一道极浅的旧疤,在月光下几乎看不出来,只有凑近了才能发现那道细细的白线。
他一边接过孩子,一边把声音压到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程度,嘴唇几乎没动:"这位兄弟,怎么称呼?
李某好像不曾与兄弟打过交道。
兄弟这脸上的疤——
是旧伤?"
年轻人大大咧咧地咧嘴一笑,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,那口牙在月光下白得晃眼,像是从来没有嚼过苦东西,连一颗蛀牙都没有:"我姓朱,大名朱二蛋。
你叫我二蛋就行了——
我娘给起的,说贱名好养活,贱名命硬。
我小时候身体不好,三天两头往药铺跑,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,药铺的掌柜都认识我了,远远看见我就开始抓药,说这孩子能活下来简直就是个奇迹,阎王爷都不肯收。
我娘说名字越贱命越硬,就给我起了这么个名。
现在看来,我娘说得挺对——
我这命确实是挺硬的,摔不死也淹不死,毒也毒不死,刀也砍不死。"
他说话的时候,手指还漫不经心地勾着斗笠的边缘转了一圈,斗笠在他指间转得稳稳的——
那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,不像是个干粗活的人,倒像是常年握笔的手,指尖有薄薄的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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